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鹤壁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于2016年11月23日(星期三)召开,会期一天,邀请5名公民旁听此次会议。根据《公民旁听鹤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的规定,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地点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市人民会堂一楼东北角) 二、申请时间、地点 申请时间:2016年11月14日~1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申请地点:申请人所在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522818 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7232593 淇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356861 山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616689 鹤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323589 三、注意事项 1.年满十八周岁、户籍在本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2.须本人到场,持本人身份证和证明身份的信函,到所在县区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3.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确定旁听人选后,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相关事宜,可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3316025 鹤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10日
来自: :鹤壁日报 ;王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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