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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未经评估的教学设备不得进校园

2016-11-21 22:29 | 评论: 0

摘要: 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今后,中小学装备新产品须先经危害性测试,未经过教学适用性评估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得进入学校。这将从源头杜绝“毒跑道”进入校园。    按照计划,到2018年底,我省要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 ...
   省教育厅发出通知,今后,中小学装备新产品须先经危害性测试,未经过教学适用性评估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得进入学校。这将从源头杜绝“毒跑道”进入校园。
  
  按照计划,到2018年底,我省要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学校功能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设施等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到2020年底,中小学校装备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基本实现装备配备标准化。
  
  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确保采购达标合规,满足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我省明确要求,今后,未经过教学适用性评估的教学仪器设备不得进入学校。各地在配置教学仪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建立教育装备教育教学适用性评估机制,定期公布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我省将建立投标人样品纳入评标要素、中标样品封存等制度,面向教育装备采购、入校、使用全过程,开展教育装备安全与质量追踪监督,定期抽查在中小学配备量大、与学生安全健康高度相关的教育装备,并向全省通报结果。对于发现存在安全和质量问题的教育装备,坚决对采购、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曲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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