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近日从县财政局获悉,自2016年3月中旬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项目正式运行以来,我县已救助9个车祸受害家庭,累计垫付抢救费用及丧葬费用13万元,追偿资金8000余元。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凡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等情形,可申请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来自: 尉氏网 ;朱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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