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券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核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9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该批复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来自: 新野纺织 ;朱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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