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减轻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已将13.1万名困难群众整理名单上报,经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进行数据采集纳入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数据库,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同步结算。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覆盖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等四类人群,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一致、运行年度一致;合规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范围一致,将惠及我市13万.1万名困难群众。 2017年1月,全省开始建立覆盖困难群众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我市人社部门第一时间内响应号召,组织召开各局联席会议,整理统计名单及资金同步拨付到位。截止5月10日,我市困难群众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336人次,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58万元,有效的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同时,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市区各家医疗定点机构实现了“一站式”即使结算,为困难群众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来自: 网易 ;朱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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