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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 通  知

2017-5-27 20:08 | 评论: 0|来自: 网易

摘要: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安监发〔2017〕76号)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交安监发〔2017〕76号)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为重点,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基础,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努力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性能稳步提升,科技治安作用有效发挥,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得到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持续下降、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与生产工作稳定向好。

  三、整治内容 

  (一)道路客运。

  强力开展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于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各地要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特别是要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运输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上限处罚。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突出营运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的要求,严格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加大营运驾驶员继续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严肃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驾驶员,对导致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再教育,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暂停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必须符合《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的通行条件;组织客运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夜间通行山区公路的客运线路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要调整班线运营时间,避免夜间运行。

  4.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等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

  5.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周边、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证管理,必须通过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申领派发包车证。

  6.严格落实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组织开展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全面排查工作。切实履行《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要求,督促相关经营者和售票单位、客运站,严格执行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要求,明确售票、查验等相关环节操作流程。

  7.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抽查一定数量“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抽查结果要及时向各有关部门通报,并督促企业调查整改处理,监管部门要依法处罚,形成闭环管理长效机制;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对拆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8.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强化企业经理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及其他人员工作职责,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履行对企业所属人员、运输车辆及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9.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管理。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严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与证件发放管理制度,杜绝考试和发证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督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日常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10.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地安全管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要求,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的监督检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停车场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环境防护和消防防护设备,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要立即责令整改。

  (三)城市公交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11.严格落实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管理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素质教育、安全应急训练和考核,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防御性驾驶能力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

  12.确保城市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督促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开展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应急设备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及灭火器、应急锤等应急设备配置齐全、状态良好。坚决杜绝将存在安全隐患、应急设备配置不达规定要求的车辆投入运营。要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落实在公共汽电车主要站点醒目位置、车辆等公布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目录、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相关要求。

  13.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要积极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运营安全检查要求,开展督导检查,并对照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限期和整改要求。要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岗位操作手册,提高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完善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强化实战型应急演练,对演练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整改到位。

  (四)水路运输。

  14.严把船舶市场准入。严把船舶登记关口,加强船舶登记资料审查;严格执行客船强制报废标准,淘汰更新老旧客船。严格客运船舶检验质量,对船舶稳性、乘客定额、重要设备、水密、风雨密和重大改建情况进行核查。继续推进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

  15.加强客(滚)运输安全监管。严禁客船超载、超员、超速航行,严格遵守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强化客滚船车辆系固绑扎,坚决打击船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行为,积极推动航行沙颍河、淮河货船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强化船舶现场监管。

  16.加强渡口渡船旅客运输安全管理。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深入推进渡船标准化,加快渡船更新,做到渡船100%配齐应急、消防、救生设施设备。

  (五)公路安保

  加大平安公路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强化桥隧安全管理。

  17.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巩固提升“平安公路”创建成果为载体,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计划,加快实施安防工程示范路段项目建设和迅速推广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危桥改造计划,有效提升桥梁运行安全水平。

  18.强化桥隧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突出抓好在建公路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安全大检查,严格按照“平安工地”标准化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公路、桥梁(含“公跨铁”桥梁)、隧道的日常巡查和安全运行监管,加强长大桥隧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全面排查治理普通公路安全隐患。

  (六)超限治理。

  扎实开展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9.深入开展运输车辆治理工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对本辖区运输车辆挂车信息及退出计划逐一进行核查,强化对不合规运输车辆的执法检查,督促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尽快按计划淘汰退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2017年12月底,完成60%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改造。

  20.积极稳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执法联合派驻和处罚记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行处罚、记分,集中查处三轴及以上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

  (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继续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抓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21.严格按照规定编制和审查隧道、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严禁没有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进行施工,严禁未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监控测量和采取支护措施的隧道开挖。严禁深基坑防护措施不足、不满足安全施工条件的桥梁围堰施工建设。

  22.全面开展施工驻地设置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坚决杜绝在陡坡、临崖、危岩以及易发生泥石流、滑坡、洪水、落石等灾害影响地点选址建设。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3.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在建高速公路、长大桥隧等大型构造物工程以及重点水运建设项目,要全面开展施工风险评估。列入今年基本建设的公路、水运重点工程,要全面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严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建档和整改销号,对发现整改不力的企业,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四、行动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5月26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5月-6月10日)。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6月10日前,各单位将专项行动方案报厅安委办。

  (二)整治阶段(2017年6月-11月)。各单位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各单位对本次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提出建议。12月10日前,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厅安委办。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专项行动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省厅成立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安委办),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和推进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及活动情况通报、总结和宣传报道。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并将本次专项整治与今年正在开展的“讲责任、提素质、抓落实、保安全”等活动有机结合,以“平安交通杯”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与竞赛为重要手段,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见成效。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落实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全面宣传报道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既要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又要曝光反面典型,营造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省厅18个督查组,要对分包市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时间贯穿整治行动始终。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基层、现场开展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公开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的单位要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的形式进行督办,情节严重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责问责,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列入黑名单,顶格上限处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达到效果。

  (四)充分准备,及时响应。要科学安排应急力量和物资,保证应急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遇有突发事件,做到快速有效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渠道,按规定快速准确核实、上报突发事件信息,严禁漏报、谎报、瞒报、迟报。

来自: 网易 ;白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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