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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7-8-15 22:40 | 评论: 0|来自: 证券时报

摘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河 ...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源投资")告知函,隆源投资拟以所持的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止本公告日,隆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1,92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89%。根据告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为3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内,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根据告知,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事项已向监管部门申报,监管部门已经受理,但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尚须获得监管部门的无异议函。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8月14日

来自: 证券时报 ;赵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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