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法学院三下乡:街头家户访谈,法律扎根心间 郑州大学法学院“弘扬法治精神,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践队于7月9日来到了古塔街道屈庄村本着普及法律知识,调研基层法治状况,发现基层主要面临的法律问题为目的的走访调研。 “村支书帮我们扫地,我们都可不好意思啦!跟他说别管了,他还可热情地帮忙,”队员们来到徐大娘家中时,徐大娘如是说:“现在生活真的好!教育有教育补贴,生病有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邻里关系都很融洽,就算哪两家有点小矛盾,也都自己解决了,没听说过谁去打官司的。”说起对未来生活的期待,阿姨说到:“我只盼望两个小孩以后能比自己过的更好。”队员们纷纷肯定道:“以后大家生活都会越来越好的!”徐阿姨让队员们感受到了区庄村的热情与淳朴,也对村民对于法律的基本认知有了一定的了解。 道别了徐阿姨,队员们又先后来到刘大伯,胡老师,曹姨家等村民家中,队员们询问了关于婚姻继承、农村宅基地等诸多法律问题现状,基本了解了实体法在屈村庄实践过程中运行情况以及村中的扶贫与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对法律实践和政策实施的现状有了大致了解。 队员们还悉心的为村中儿童讲课出行安全以及夏天防范溺水的注意事项,帮助儿童增强安全意识,普及法律常识。 随后,队员们与当地“第一书记”刘保锋书记进行了以法律普及、政策落实现状为主题的专访。刘书记对于村民遇到的法律问题如数家珍,尤其对少数村民之间因耕地归属所起矛盾的前因后果进行了详细阐述。在访谈中,刘书记还提到村里有一个“二十多岁的贫困户”,在他未成年的时候,父母遭遇了不幸,并也因此享受了政府的优厚待遇,但随着时间的累积,他已经习惯了政府的帮扶政策,现在仍然“留恋政府怀抱”。村干部多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还帮助其联系到了一份保安工作,现在也已经成功脱贫了。刘书记言语中透着作为第一书记的成就感与使命感。“不仅是干部积极工作,我们的村民也都十分勤奋。清晨五六点钟,进城务工的村民就出发了。他们早去晚归,披星戴月。我有信心,在干部村民通力合作下,古塔村会建设得更加美好!”刘书记结语道。而基层法治建设有何尝不是如此呢?只要大家能够同心协力,各司其职,我国的法治建设一定会更上一层楼。 7月10日,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再次出发,来到汝宁街道西大街居委会继续开展调研。首先,队员们邀请居委会的付建设主任进行以“街道纠纷处理、普法宣传”为主要内容的专访。付主任对街道法律工作的情况深有了解,他讲道:“解决纠纷要秉持以调解为主的工作方法,同时要注重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化解矛盾。”此外付主任还重点介绍了在街道里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如为居民分发普法传单,制作普法横幅,为居民送去“给居民的一封信”。 随后,社会实践队分为三组分头开展街坊活动。从在街边卖菜十二年的王大爷、工伤退休今已五十二岁的张大伯,到16岁成为共产党员现已85岁高龄的邹奶奶、街边商铺老板闻大伯,再到还在读初一的仲旭小朋友,不同年龄段的居民视角不同,却都见证着汝南的变化。 随后,实践队伍向当地中学生们开展了一堂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普法宣讲课,讲解了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提醒了他们要时时刻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后,队员们还向他们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法律常识。 实践队在返程之前,为居委会的付主任留下了同学们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手册,并留下了许多普法材料,希望能够尽绵薄之力助力基层普法教育,促进基层法治建设。 在调研过程中,队员们感受到了基层法治建设的艰辛。通过街道与屈庄村走访调研的结果的比较,队员们认识到了村庄和城区之间关于普法建设的区别与联系,也看到了更多法律在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以及不同环境下相同法律实施的不同现状。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中提到“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而作为法律人的队员们,身上所肩负的,是更为重大的责任。 红日伴着晚霞落幕,队员们的脸上虽若隐若现着几分倦意,但眼中热切的目光依然如初,迈出的步伐也愈加坚定。法治建设,我们在路上!(通讯员 闫旭)
河南省大爱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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