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花园路司法所针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众提供“上门式”服务,实现服务辖区群众“零距离”。 居住在纬四路16号院的傅某,年老行动不便,对于房产分配及子女赡养问题提出法律服务需求。7月26日,花园路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联合戊院社区邀请专业律师一道上门为傅某提供法律服务。经过认真倾听,耐心交流,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基本情况和法律诉求,对其提出的问题答疑解惑,傅某及其爱人陈某对于律师亲自上门服务表示感谢。 花园路司法所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宗旨,用真心真情拉近与百姓的距离,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
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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