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9分,超过优秀分数线25分,在全省已通过评估的9个城市中排名第一——这是洛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获得的优异成绩! 这个喜讯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反馈总结会上获悉的。省政府评估组副组长、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刘湘平在会上宣布:洛阳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据了解,我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分设定为276分,优秀分数线为234分。 18日至昨日上午,省政府评估组对洛阳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评估,昨日召开会议对评估结果进行了反馈。省政府评估组认为,洛阳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重点突出、成效显著,逐步形成了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让语言文字工作与传统文化融会贯通、与开放包容相互辉映,全市的语言文字环境得到优化,城市形象得到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明显增强,规范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 评估组还指出了洛阳市个别单位对相关法律学习不够深入,仍有一些招牌及广告用字不规范,行业之间语言文字工作开展不平衡等薄弱环节,建议洛阳市强化宣传培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提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 洛阳市将把此次通过评估作为新起点,对评估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努力整改、补齐短板,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水平。下一步,洛阳市还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在2017年年底以前完成对9个县(市)进行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推进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均衡开展。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党委书记侯超英等参加会议。(记者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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