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善读书院】善家传承|董潇潇:慈善捐赠的财务小妙招

2025-7-17 14:39 |原作者: 郑东启 | 评论: 0|来自: 开封市志愿者协会

摘要: 近日,由善家传承组织的一场别开生面的线上公益学习会成功举办。本次学习会邀请到浙江工蚁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理事长、杭州善家慈善信托服务中心理事长董潇潇老师,为来自各地的志愿者们深入解读“慈善捐赠的财务小妙 ...



近日,由善家传承组织的一场别开生面的线上公益学习会成功举办。本次学习会邀请到浙江工蚁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理事长、杭州善家慈善信托服务中心理事长董潇潇老师,为来自各地的志愿者们深入解读“慈善捐赠的财务小妙招”,助力大家在投身公益事业时,合理运用财务知识,让爱心发挥更大效能。

 

自我国设立所得税制度以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制度便随之建立,其基本原则为按比例限额扣除。多年间,财政部与税务总局也出台了若干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特殊规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以往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实行差别化对待,随着税收政策不断改革完善,如今逐渐走向统一与规范。

 

董潇潇老师在课程中详细阐释了公益性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概念,即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据实扣除,捐赠多少就能扣除多少(前提是捐赠人通过具有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捐赠善款)。同时,老师也特别提醒,并非所有社会组织都具备税前抵扣资格,具体需咨询各省级民政部门确认

 

对于捐赠注意事项,董潇潇老师从三个关键方面进行讲解。在渠道要求上,捐赠需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如慈善会、基金会)或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进行,直接向非指定机构或个人的捐赠通常无法享受扣除;票据管理至关重要,捐赠者需取得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受赠单位印章,以此作为税前扣除的关键凭证;政策时效性也不容忽视,部分政策存在时间限制,如扶贫捐赠政策目前延至2025年,参与者需密切关注最新政策公告,确保合规享受政策红利。

 

在企业与个人捐赠的具体扣除标准上,董潇潇老师也给出了清晰的说明。企业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准确申报。个人将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 ”填报捐赠信息,并上传捐赠票据完成申报。

 

课程结束后,董潇潇老师还在线耐心解答了学员们提出的各类问题,从复杂的税收政策细节,到实际操作中的票据处理、申报流程等,互动氛围热烈。此次线上公益学习会不仅为志愿者们提供了专业的财务知识,更激发了大家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与信心,为推动慈善事业的规范化、高效化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如需具体政策原文或捐赠渠道查询,可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官网或当地税务部门公告。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可查阅《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财税〔2018〕15号;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财税〔2019〕99号;扶贫捐赠政策参考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55号 。

 

来自: 开封市志愿者协会 ;原作者: 郑东启 开封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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