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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商丘万通汽车销售公司“购车搭保险” 相关部门:属于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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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9 10: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图 晚报首席记者 张坤 文章来源:京九晚报头条新闻

3000元的保险券

本报讯 分期付款买了辆车,却被4S店要求购买保险。无奈之下,消费者向消协和商务部门投诉了此事。即便如此,一汽大众商丘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仍要求消费者通过该公司续保。

2016年11月30日,宋先生通过分期付款在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辆一汽大众.新捷达。该车总价71800元,首次付款50%,分期付款2年。当时,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分期车”为由,要求客户要连续两年通过该公司购买车辆保险,并强制收取3000元的续保押金。

今年11月底,宋先生的车第一年的保险到期。11月22日下午,他带着3000元的保险券(续保押金),到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办理续保事宜时,该公司金融部工作人员称这3000元的保险券不能抵用第二年的保险费用,要押到车款还清以后。

宋先生对此提出异议,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和该公司保险部一位经理称“当时签的有协议,应该以协议为准”。而宋先生向晚报记者出示的《汽车贷款补充协议》显示,该车辆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应按指定保险机构办理新保、续保等业务。但该协议没有加盖印章,也没有购车人的签字。

晚报记者从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布并已施行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经销商销售汽车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作为消费者,我认为,在汽车按揭贷款过程中,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违背消费者意愿,人为设置‘在4S店交纳续保押金才能正常按揭购车’这一条件不合理,属于强制交易。”宋先生反映说,当时,交续保押金并非他真实意愿的表达。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马久银表示,就算宋先生接受了汽车销售商的规定,这个规定本身不仅毫不规范,也违反了相关规定。

“我将这个情况反映给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部,对方称这是他们公司去年10月份的新规定,这个续保押金必须要等我还清贷款才能退。”宋先生说,他要求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退还3000元续保押金,不再通过该公司办理续保。另外,购车时该公司强行收取他1000元的GPS定位系统费用,但实际上并未安装该系统。同时,他要求该公司一并退还这1000元费用。

为了促进问题解决,前几日,宋先生分别向市消费者协会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发展局商务部门反映了此事,两家单位均已介入。

没有盖章和签字的《汽车贷款补充协议》

这两家单位介入后,汽车销售商说周一让宋先生去4S店协商处理。为促进问题解决,晚报记者随同宋先生前往商丘市万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部的一位经理表示宋先生必须要通过该公司续保,坚决不退费。该经理直言确实没有给宋先生的车安装定位系统,但那1000元钱也只能抵用保险费。对此,宋先生没有同意。

有关事态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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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 15:46:43 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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