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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教师职称申报方案公布 评委打分实行署名制

2016-8-14 22:16 |原作者: 王红 | 评论: 0|来自: 郑州日报

摘要:   昨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职称工作安排。    教师职称参评不得限制申报    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 ...

  昨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职称工作安排。
  
  教师职称参评不得限制申报
  
  2016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各单位职称申报推荐要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同时,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
  
  今年,全市各中小学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要保证教师的平等参与权,对于在往年评审中因业绩条件不足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限制申报。
  
  职称评审业绩库启动试运行
  
  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是促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规范化、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目前,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业绩库已于7月20日上网查询试运行。由于今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前,业绩库正在不断完善中,因此,暂不提供个人查询服务。
  
  为保障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郑州市中小学职称评委会评审实行署名制。讲课答辩中评委打分表应签署评委姓名,评分汇总表应签署计分人员、监督人员和主考官姓名;专家审阅材料实行主辅审制,一人主审二人辅审,主辅审人不仅应在评议登记表中签署姓名,还签署小组不予推荐原因;大评会投票汇总表应经计票人员、监督人员和主任评委签署姓名。
  
  讲课答辩成绩达标两年内有效
  
  根据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讲课答辩最终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为优秀等次;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高级)、85%(中级)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两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
来自: 郑州日报 ;原作者: 王红 曲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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