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2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8日发布了《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辉煌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辉煌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辉煌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5辉煌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15辉煌01”回售登记期为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7日、2017年2月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辉煌01”的回售申报数量为36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39,240,000元(包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2,140,000张。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2月9日 (关于“15辉煌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来自: 东方财经网 ;朱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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